受文者:健保醫療院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24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印乙份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9年10月28日衛保醫字第1090034160號函影本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年11月3日(109)全聯醫總富字第0806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自109年9月(費用年月)起全面停止因COVID-19疫情期間執行之提升暫付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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