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8月04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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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函文暨其附件影本,各乙份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重申衛生福利部公告禁用中藥材一覽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 年8月3日 (109) 全聯醫總富字第0572號書函辦理。
二、在藥品使用有任何疑慮,請向衛生主管機關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