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高雄市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因應疫情,即日起各類醫事人員報備支援措施,請依規定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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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1月18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04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乙份 主旨:函轉高雄市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即日起各類醫事人員報備支援之措施(如附件函文影本),請查照。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月12日高市府肺指字第1113033130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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