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轉衛生福利部110年度健保特約診所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獎勵費用疑義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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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醫療院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69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轉衛生福利部110年度健保特約診所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獎勵費用疑義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0年11月19日高市衛醫字第11042563300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11月16日衛部醫字第1100146194號函辨理。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函文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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