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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衛生福利部函覆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有關疫情影響2年未入境戶籍遭遷出退保者,健保加保彈性措施
公告類型 : 公會公告 2021-11-12

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62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函覆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有關所報國人於107年1月1日起,遇有戶籍遷出國外健保退保,且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返國恢復戶籍已逾2年情況,倘遭受疫情影響認為有損權益,得否同意其自恢復戶籍之日起參加健保,免受投保等待期之限制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27日衛部保字第1100119494號函辦理。
二、疫情影響2年未入境戶籍遭遷出退保者,健保加保彈性措施:
(一)國人因疫情滯留國外,滿2年未入境遭戶政機關除籍,健保退保者,退保日起2年內返國設籍,均可立即參加健保,權益不受影響。
(二)若除籍後又超過2年沒入境,即出國超過4年才返國恢復戶籍,如個案係因疫情影響健保權益者,明年底前恢復戶籍者,得從寬同意自恢復戶籍之日參加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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