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高屏業務組宣導:PACS送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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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健保院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04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58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請踴躍參加專業審查作業紙本病歷替代方案(PACS送審) 主旨:健保署高屏業務組宣導:請 貴院所踴躍參加專業審查作業紙本病歷替代方案(PACS送審),請查照。 說明:檢送「請踴躍參加專業審查作業紙本病歷替代方案(PACS送審)」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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