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全文修正,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銜相關機關發布,請查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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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11日衛部醫字第1100028425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請自行至該署官網首頁/政策與法規/環保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查詢下載。(請點擊下列連結)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26671&log=detail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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