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示有關健保特約診所執行防疫獎勵金一案說明,請 查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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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健保特約診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8月20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96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獎勵清冊及問答輯(Q&A)各乙份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示有關健保特約診所執行防疫獎勵金一案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9年8月17日高市衛醫字第10938196400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7月27日衛部醫字第1091664587A號函暨109年5月29日函頒修正「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以下簡稱獎勵要點)」第4點第8款第2目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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