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轉衛生福利部訂定發布「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影本乙份,請查照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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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7月28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88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轉衛生福利部訂定發布「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影本乙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年7月27日(109)全聯醫總富字第0559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7月10日衛部醫字第1091664060C號函辦理。
正本:高雄市立中醫醫院、高雄市立聯合醫院中醫科、高雄榮民總醫院中醫部、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中醫科、高雄市立岡山醫院中醫科、 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中醫部、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中醫部、 天主教聖功醫療財團法人聖功醫院中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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