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宣導「膽南星」..等十味GMP中藥,已列入健保給付用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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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6月03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74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宣導「膽南星」、「太子蔘」、「血竭」、「黑荊芥」、「地榆炭」、「十味敗毒湯」、「平肝流氣飲」、「香砂養胃湯」、「歸耆建中湯」及「折衝飲」等十味GMP中藥,已列入健保給付用藥,勿再以自費向保險對象收取對價,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年5月27日(109)全聯醫總富字第0450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中醫門診總額研商議事會議」109年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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