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函請各院所落實執行醫療工作人員管理,強化醫療機構感染管制作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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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4月21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61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函請各院所落實執行醫療工作人員管理,強化醫療機構感染管制作為(詳如附件函文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9年4月7日高市衛醫字第10932619700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3月30日衛部醫字第109166198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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