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建置「電子轉診平台,配合COVID-19(武漢肺炎)新增欄位註記個案為「採檢對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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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4月21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57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建置「電子轉診平台,配合COVID-19(武漢肺炎)新增欄位註記個案為「採檢對象」,以利「特定地區旅遊及接觸史查詢作業」(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年4月14日(109)全聯醫總富字第0358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9年4月13日高市衛醫字第10932762300號函辦理。 三、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4月6日衛部醫字第1091640418號函辦理。 四、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9年3月19日健保醫字第1090032932B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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