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辦理「推派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委員暨幹部」,有意願參與服務者,請於本年3月10日前繳交登記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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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2月18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27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 主旨:本會辦理「推派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委員暨幹部」,有意願參與服務者,請於本年3月10日前填寫登記表並傳真(請電話確認)或郵政掛號寄送本會,逾期不受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執會高屏區分會109年2月13日中執高屏 (霖)字第009號函辦理(如附件一)。 二、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委員暨幹部任期為二年(自109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 三、本會擬推派委員暨幹部人數:(一)委員13名(含當然委員乙名)、(二)醫務管理組5名、(三)輔導組7名(含組長)、(四)秘書組1名、(五)醫療品質組3名、(六)資訊組1名、(七)醫療宣導組3名。以上委員暨各組組員,經本會理監事會推派予中執會高屏區分會聘任之。 四、檢附推派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委員暨幹部登記表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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