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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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1月14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07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文影印,乙份 主旨: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執會高屏區分會109年01月14日中執高屏(霖)字第003號函辦理。 二、相關規定,攸關自身權益請詳細參閱,此次宣導重點如下: 1. 本分區中醫門診總額抽審指標辦法中原操作型定義排除30案件者(即特定疾病門診加強照護案件)將不再排除 2. 民眾申訴及違規案例 3. 109年總額分配暨各項方案修訂方向(依公告版實施) 4. C05-C09之VPN登錄系統新增查詢功能--收案情形追蹤 5. 重申同一療程案件藥品應申報執行起迄時間 6. 「109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地區-自109年1月1日起生效 7. 放寬春節假期慢性病處方給藥措施 8. 保險對象掛號就醫時不須提供密碼 9. 重申5年內不予特約相關規定 10. 善用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 11. 連續假期看診時段登錄作業 12. 重申國內自墊核退醫療費用規定 13. 不符替代役男資格部分負擔追扣 14. 請協助推廣及下載健康存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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