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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48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爰請會員,於瀏覽諸如Facebook、部落格粉絲頁、網路討論區等社群網站或網路專區時,請多留意內容之來源及正確性,以免遭利用為爭議產品背書,請查照辦理。 說明: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8年12月17日(108)全聯醫總富字第009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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