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有關私立醫療機構僅單純更換負責醫師,新舊負責醫師簽訂權利義務全部概括承受契約一案」補充說明函文影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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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28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文影本,乙份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有關私立醫療機構僅單純更換負責醫師,新舊負責醫師簽訂權利義務全部概括承受契約一案」補充說明函文影本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8年10月15日(108)高市衛醫字第10838364600號函辧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10月7日衛部醫字第108167098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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