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 | |||
|
|||
受文者: 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01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15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文影印,乙份 主旨: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執會高屏區分會108年10月1日中執高屏(霖)字第043號函辦理。 二、相關規定,悠關自身權益請詳細參閱,此次宣導重點如下: 1. 增訂本分區抽審指標辦法-品質指標「月平均總給藥日數前70百分位院所中7日內處方用藥比率前95百分位院所」 2. 請院所每月於VPN完成門診時間網路登錄 3. 108年第2季民眾申訴及違規樣態 4. 請正確申報C05-C09,並確實登錄VPN 5. G000限新特約30日內使用 6. 請依相關支付規範辦理核備作業 7. 健保卡就醫資料上傳檢核修正重點 8. 請確實核對就醫保險對象身分 9. 電子化續約 10.善用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 11.連續假期看診時段維護 12.惠請協助推廣及下載健康存摺
|
|||
下載附件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