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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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27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乙份 主旨: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執會高屏區分會107年10月04日中執高屏(霖)字第054號函辦理。 二、檢附「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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