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112年部分負擔調整問答集(修正內容中醫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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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健保醫療院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龍)字第007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文影本暨其附件乙份 主旨:函轉有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部分負擔調整方案之112年部分負擔調整問答集(112.11.22第十版)」修正內容(中醫部分)函文影本乙份,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3年1月12日(113)全聯醫總兆字第0941號書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公告內容辦理。 112年部分負擔調整問答集完整資料詳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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