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暨相關子法說明會」,請院所踴躍報名參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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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龍)字第109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暨報名簡章各乙份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轉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有關辦理「衛生福利部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暨相關子法說明會」,請院所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2年12月13日高市衛醫字第11243645100號函辦理。 二、依據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112年12月11日藥濟企字第 1123000054號函辦理。 三、旨揭說明會南部場:113年1月5日(五)14:00-16:20。 地點:高雄市立聯合醫院4樓階梯教室(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 四、報名方式請詳參附件報名簡章。 報名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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