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晟貿易「天花片」2項中藥材查驗不符規定,請配合回收作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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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2年09月18日高市衛藥字第11239740301號函辦理。 二、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4月11日南市衛食藥字第1120057848號函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4月19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23110690號函辦理。 三、請會員依藥物回收處理辦法之規定,配合旨揭藥品回收之作業。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函文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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