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新增2類電子病歷交換欄位之標準規範(草案),若有寶貴意見,請逕向該部反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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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2年01月06日(112)全聯醫總富字第0164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28日衛部資字第112660617號函公告辦理。 三、請參閱附件函文影本,相關資訊下載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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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附件檔 |
暫無徵才公告
衛生福利部-新增2類電子病歷交換欄位之標準規範(草案),若有寶貴意見,請逕向該部反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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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2年01月06日(112)全聯醫總富字第0164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28日衛部資字第112660617號函公告辦理。 三、請參閱附件函文影本,相關資訊下載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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