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膳調理包之管理原則,敬請依規定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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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5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龍)字第008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函文影本乙份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有關藥膳調理包之管理原則,請 查照辦理。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1年12月29日高市衛藥字第1114325850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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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無徵才公告
藥膳調理包之管理原則,敬請依規定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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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5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龍)字第008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函文影本乙份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有關藥膳調理包之管理原則,請 查照辦理。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1年12月29日高市衛藥字第1114325850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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