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高屏業務組宣導院所配合事項,敬請參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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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06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龍)字第087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文影本暨其附件,乙份 主旨: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執會高屏區分會111年10月04日中執高屏(龍)字第020號函辦理。 二、相關規定事關自身權益請詳細參閱,此次宣導重點如下: (一)費用申報概況 1.111年第一季高屏區結算浮動點值 2.中醫試辦計畫 3.中醫視訊診療-電話問診 (二)近期執行措施 1.中醫補卡率偏高輔導專案 2.針傷療程內另申報診察費輔導案 3.重申針傷同療程申報規定 4.請如實申報職災案件 5.請踴躍參加專業審查作業紙本病歷替代方案(PACS送審) 6.重申111年中醫穩定點值專案 (三)轉知重要訊息 1.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效期因疫情自動展延一年 2.民眾申訴-111年第2季 3.違規查核案例 (四)宣導事項請掃描附件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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