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長照共同訓練課程(Level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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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0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龍)字第076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函文影本暨其附件乙份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長照共同訓練課程(Level 1)」函文影本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9月15日(111)全聯醫總富字第1964號書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9月2日衛部顧字第1111962069A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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