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無徵才公告

請依補助方案及臨床治療參考指引正確申報清冠費用
公告類型 : 公會公告 2022-06-21

受文者:健保醫療院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龍)字第051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轉衛生福利部將依「公費COVID-19 治療用臺灣清冠一號申請補助方案」及「『臺灣清冠一號』臨床治療參考指引」審酌中醫院所申報費用之合理性,請務必遵循規定辦理,以免權益受損,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6月15日(111)全聯醫總富字第1802號暨111年6月9日(111)全聯醫總富字第1789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6月10日衛中部字第1110016878號函暨111年6月9日衛部中字第1111860758號函辦理。

三、檢附相關函文及其附件影本各乙份。

 

 

下載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