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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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註銷有關得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得生”抗痛舒佈藥布(衛署成製字第012340號)」,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敬請會員依規定配合下架回收藥品,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7年3月20日高市衛藥字第10731887000號函辧理。
二、 依據藥事法第8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7條及「藥物回收處理辦法」規定,配合廠商辦理藥品回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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